美國婦產科醫學會(American College of Obstetricians and Gynecologists,ACOG)在1985年提出運動對母體是沒有傷害的論點,但限制非常多,讓許多體適能專家無所適從。直到1994年,ACOG提出了第二份的運動方針,更新許多的產前、產後運動的注意事項。經過許多學者的研究與投入,在2002年所發佈的報告中,列出了懷孕期婦女在從事運動時分為絕對限制因素與相對限制因素,如果孕婦本身有絕對限制因素者,在懷孕期不應從事運動;如果有相對限制因素者,則必須與醫師充分的討論該限制因素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潛在的危險性,並審慎的擬訂運動計畫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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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寶寶了!我該運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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